更新时间:2022.10.13
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或任何其他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
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许可的事项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可以自由选择。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如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滥用职权;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销该行政许可。
物业不可以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拒绝交房。在以下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 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管理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
业主可以就物业服务不到位构成违约的部分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质量过差时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交的,业主有权拒交。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 (1)合法原则就是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 (2)公开、公平、公正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是国家指定的关于卫生领域的准入许可法规,根据规定,如经营人员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依法予以制止,并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涉嫌犯罪的,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物业维修费不能计入物业管理费。维修物业产生的费用由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支付,不应列入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行政机关对申请许可的事项依法进行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