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赡养义务不是随收养关系一并解除,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从法律角度上讲,即便父母不抚养子女,但是子女对父母仍然有赡养的义务。 子女还未成年的话就不用承担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离婚了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具体如下: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
未支付抚养费有赡养义务,只不过可以降低赡养义务,如减少赡养费等。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女在何处,这法定义务不变。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此时彼此互负有一定的义务。 1、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此时彼此互负有一定的义务。 1、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
生父未尽抚养义务的孩子要履行赡养义务的。因为赡养义务与抚养义务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义务,赡养义务不以抚养义务为前提。即父母是否履行抚养义务,并不影响子女对父母之间的赡养义务。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此时彼此互负有一定的义务。 1、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此时彼此互负有一定的义务。 1、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