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
保险代理合同双方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是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不属于。个人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个人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单位代发工资能认定劳动关系。专业机构为其代发工资的,凭支付工资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代理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代理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从事保险代理的是否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比照劳动合同的要件进行判定。一般而言,保险代理人通常自行缴纳社保,这就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特征。保险代理人不能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代理业务,其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具有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