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具体规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刑期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相关规定的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刑期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相关规定的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
合法。一般而言,认罪是指被告人承认针对他而提起的刑事指控。但从程序法的意义上看,认罪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引起一定程序的发生、改变或终结。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认罪认罚仍然还是会被起诉,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诉事由。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的,对符合刑
不一定要签,要看具体情况。 1.符合法定情形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曾因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二)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三)辩护人、值班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四)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