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法律对遗腹子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代位继承的具体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
法定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只要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继承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其拒绝继承遗产的行为就是具有法律效应,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法定继承不是优先于遗嘱继承的。而是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的顺序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国财产继承的原则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首先,法定继承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
需要看遗嘱中的规定,如果遗嘱中已经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做了分配,也就不需要法定继承了,如果遗嘱只是对被继承人的部分财产进行了处置,在遗嘱之外的财产在遗嘱继承后可以进行法定继承。
只有子女才能代位继承,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中丧偶儿媳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公婆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法定继承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
第二顺序不发生一般不会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才会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
胎儿依法是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但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除外。根据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即胎儿具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胎儿出生就死亡的,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