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
如果高空坠物没有给被侵权人造成特别严重,关于高空坠物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如果行为人故意高空坠物,造成轻伤以上损害后果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区别: 1、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抛物和坠物区分的意义是,考虑赔偿责任时承担责任的轻重等。 2、坠物案件中,
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对无事故损失高空坠物的投诉,及时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安抚,并予以回访。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出现时,立即进行调查,
判决书,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高空坠物因果关系的规定,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除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具备侵害可能性的,其他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处罚如下: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的物主责任该归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存在,法院的判决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