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一、股东身份权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四、资产收益权 五、知情权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八、决议撤销权
小股东享有的权益如下: 1、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2、知情权; 3、参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的权利; 4、优先认购权; 5、分红权; 6、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股东权益也叫做净资产,即在公司的总资产中扣去负债所剩下的部分,是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之和。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股东权益包括: 1、股本; 2、资本公积,比如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等; 3、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
在我国公司的是有权利查账的。股东可以申请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但申请查阅会计账簿的,需要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如果认为股东的目的不正当的,也有权利拒绝。
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十二类: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
股东没有权利注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会议,要求股东表决是否解除公司,通过决议的可以依法解散。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我国公司法对国企的规定是: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股东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运营; 2、推选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非职工代表岗位,并决定工资; 3、审批董事会的报告; 4、审批监事报告; 5、审批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 6、审批利润和亏损相关方案; 7、决定是否增减注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性质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这三个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