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期限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十天或五天。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或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起十日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确认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出具。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一般为现场调查之日起的十日内,但是如果需要进行检验的,则是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是十天或五天。一般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或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起十日出具相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确认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依据不同情况可有不同: 1、一般交通事故在现场调查起十天内应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出具认定书期限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天内; 3、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制作认定书期限为检验报告、鉴定意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复核期限是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具体的可以分以下5种不同情况进行确定: 1、一般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期限一般是十天,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案件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这个期限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如果肇事逃逸的,则作出责任认定的期限为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查、鉴定的,应当在检查、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长期有效的,没有时间限制。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诉讼,只能申请复核,时间为三天。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期限: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