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公司合并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存续,劳动者以公司合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合并辞退员工有补偿。公司合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员工应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仍存续的,新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赔偿,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合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看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比如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如果没有改变,当事人应当接受公司的安排,除非当事人自己辞职,自己辞职是不能要求补偿金的。只有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
公司合并,若是劳动者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是没有补偿的。若是合并后的公司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是不支付的,属于违法行为。
公司员工离职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1、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单位是属于非法解除,非法辞退,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公司裁减员工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长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视为一年。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则员工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补偿金的具体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