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下: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
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
本条是对制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行政处罚法只对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对于它的具体实施办法则授权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
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确凿。是指当事人确有违法事实,换句话说,就是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实清楚、充分。违法事实没有查清的,不能给予行政处罚
本条是对告知程序的规定。告知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告知”,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其法定的权利;而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则是其法定的义务。实施行政处罚,无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一般程序,如果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即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就
本条是对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所谓事业组织是相对企业单位而言,一般是指为国家社会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为满足人民教育、卫生等事业需要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补救性功能,主要是通过阻止、矫正行政违法行为,责令违法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恢复被侵害的管理秩序而体现的。责令当事人改正
1、内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释义:本条是对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依法作出,即发生法律
本条是对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下: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