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当场行政处罚的罚款限额为对公民50元及以下,对单位1000元及以下。但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个人则为200元及以下。对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都可以当场处罚。可以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处罚: 1、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3、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1、警告:这是所有行政处罚里面最轻的的处罚,主要是对违法行为人做出谴责和告诫,让他们知道自己行为带来的严重性,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 2、罚款:罚款也是我们常见的处罚类型,这里的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强制性收取的金钱,通过这种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 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必须得到执行。行政处罚的执行,分为广义的执行和狭义的执行两种。狭义的执行就是强制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行政权的合法有效行使和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包括:首先由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受理的,再依法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或判决不服,而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对一审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