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强制猥亵有犯罪中止,强制猥亵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强制猥亵是刑事犯罪。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强制猥亵不等同于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犯罪。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隐私权和名誉权。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要求为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猥亵他人,强制猥亵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强制猥亵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台湾刑法妨害风化罪中猥亵罪的一种。构成要件如下:行为人不分男女、老幼、已婚或未婚等,均可能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或行为客体。行为人必须有强制猥亵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
立案标准: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普通)强奸罪都是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在客观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客观方面不完全相同:前者是对妇女强行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后者是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2)主体不完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