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配偶为地方人员,军人要求离婚的,由军队政治机关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签发离婚证明;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婚的,可以与对方所在单位或者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调解。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
现役军人要求离婚的,先要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则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现役军人要求离婚的,先要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则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办理诉讼离婚。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只要军人没有在婚姻中有过重大过错,那么配偶不得跟军人离婚,二人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如果军人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的行为,如重婚或家暴,那么无需征得军人同意,其配偶就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对二人进
军人离婚的要求。军人的婚姻属于军婚,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在结婚和离婚上,都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1、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需要征得军人同意,对于军人没有协议要求规定;2、其余要求与一般夫妻离婚没有区别,需要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夫妻共
1、双方都是军人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如果军人不同意,原婚姻基础和婚后关系良好,如有正当理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有以下的限制: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事先征得军人同意,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军人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依民法典规定,须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应当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同时,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的。经过调解和好无望,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对军人讲清道理,指明利害关系
军人同意离婚的,离婚程序会和普通的离婚程序一样,夫妻双方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相关离婚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
军人是可以离婚的。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得经过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 1、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
军人结婚除了要符合一般的结婚条件之外,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一)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二)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