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刑事拘留手机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一般情形下,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如果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的处理为: 1、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2、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被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监护人、近亲属都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主要适用于有犯罪嫌疑但未达逮捕条件的嫌疑人,时间不超过三日。在刑拘期间若当事人洗清嫌疑或逮捕的证据不足,则会被释放或取保候审。符合逮捕条件的则进入逮捕程序,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起诉。从被刑拘开始,
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后可以请辩护律师保护其合法权益。具体来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情形之一的,方可延期至三十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15天了,被刑拘人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有错误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机关、看守所,但是,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公民,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拘留公民,羁押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因此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发现刑事拘留措施是错误的,则应当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给予释放,但根据案件的审查情况,需要采取其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了,可以请辩护律师保护其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