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婚姻自由指的是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婚姻自由体现在:我《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的效力包括有效、可撤销和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因胁迫结婚的和另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的。无效婚姻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
侵犯婚姻自主权的行为表现如下: 1、包办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他人采取各种手段,使权利人不情愿地与对方结婚; 2、婚姻买卖,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利用权利人的婚姻为自己谋取利润,使权利人不情愿地与对方结婚。 其他干涉
一、什么是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一般是指公民自主决定自己婚姻状况,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一切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论采取什么形式,也不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何,不论是他们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别的亲属以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
婚姻自由主要是体现在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婚姻自主权体现的是自然人在结婚和离婚方面享有的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一、包办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人采取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 (一)包办婚姻; (二)买卖婚姻; (三)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四)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五)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六)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七)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姻诈骗罪”这项罪名,此种行为属于“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