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如果劳动者的工伤不被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劳动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及时去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其裁决。
没交社保不影响企业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关于职工与用人单位工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是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
工伤认定不到,分以下情形处理: 1、指超过工伤认定时效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属于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申请延长; 属于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或者延长期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
明明是工伤确不予认定,通过行政诉讼确认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要求落实有关待遇。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受伤职工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构成残疾的,申请伤残鉴定,享受工伤待遇。单位不同意工伤的,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员工是否有过错,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