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如果要账人的死亡与欠款人没有关系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要账人在欠款人家,欠款人有照顾和安全保卫的义务,如果要账人的死与欠款人未尽到照顾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就有部分赔偿义务。
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根据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由合同的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比如说,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条款。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施工人,第三人。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重伤,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应当根据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如果构成犯罪,已满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承包逾期竣工,但非承包人所造成的的,那么承包人无需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当出现合同约定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发生时,不可以被动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和放任损失的扩大,应该及时口头报告或联系发包人,同时积极采取对应措施,根据合同向发包人提交书面
工人违规操作造成工伤不会划分责任。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的是无过错损害赔偿原则,所以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为职工违反
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遵循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准则。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参建各方偏离准则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面对复杂情况的出现,有些监理人员往往表现得无所适从、无所作为,导致监理程序混乱,过程控制薄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 (1)、抽查质检员是否到位和称职,凡是不到位的不准施工,不称职的责令更换; (2)、坚持每周一次的质量例会制度,要求质检人员参加,及时通报质量情况; (3)、定期考核质保体系的工作质量; (4)、坚持组织职工的技
有下列措施: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
被派遣员工因工侵权由用工单位担责。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