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施工方案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如果承包商对于施工方案没有选择权,那么对于按照业主指定的有缺陷的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损失,承包商不应承担责任。 如果承包商对建筑程序有选择,这个合同属于履约技术规范而不是设计技术规范,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承担较
如果是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的情况下,应当由工伤事故保险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赔偿标准来对死者的亲属进行赔偿处理,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判决处理和认定。
施工中安全责任一般由施工单位承担。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要与施工单位一同承担责任;但如果建设单位只是在施工方案上签字的,不需承担责任。
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
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地面施工侵权责任分配:公共场所、道路的地下设施开挖、修理、安装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以及地面施工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施工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已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措施,不能提供证明或者证据不足的,
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否则施工人对施工质量应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施工人不得延误工期,否则将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 (二)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
地面施工的侵权责任分配,是看施工人是否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如果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由施工人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侵害的,由第三人担责。
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在因施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因修理、返工、改建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由于修理、返工或者改建会拖延工期,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该承担下列违约责任:承包人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应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延误工期的,应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承包人的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经过返工改建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