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
债权转让协议的结果只是由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对债务人行使债权,但不能改变案件管辖。 基于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管辖亦不会因债权转让而改变。新的债权人即债权受让人主张债权时,只能依据原债务关系产生的管辖解决争议。
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的确定,对于一般的合同纠纷,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签订了有效管辖协议,则根据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另外,法律对于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有另有规定的,以法律规定为准。 根据《
立案追诉就是公安机关(包括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应依照法律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程序。追诉也有时效,追诉时效是根据罪名的法定最高刑来决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争议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
公司诉讼管辖的确定: 1、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其管辖的划分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而地域管辖指的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
欠款诉讼管辖法院确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
合同诉讼管辖地可以书面约定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
公司诉讼管辖的确定是: 1、涉及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的,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涉及合同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