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企业注销的程序: 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
企业注销程序是: 1、企业清算结束后,在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依法解散的文件、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 3、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企业终止。
公司增资流程如下: 1、通过股东决议,开立股东大会;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帐询证; 4、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增资所需资料: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
企业征地程序如下: 1、拟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和村庄公经批准的征地方案; 4、被征用土地的
企业注销前的程序是清算。公司注销前清算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步骤: 1、编制公司解散的资产负债表; 2、核算清算费用和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 3、核算收回公司账面债权,清偿公司债务,核算公司损益; 4、重新核算弥补上一年度损失,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
企业裁员应符合的条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3、制定裁减人员的方案; 4、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
企业裁员的法定条件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企业裁员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支付数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企业分立的具体程序: 1、董事会制订企业分立的方案; 2、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有效决议; 3、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它因劳动合同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进行债权、债务、财产清算,并制定清算方案; 3、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方案; 4、执行清算方案。
企业分立的具体程序: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于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