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就是有效的。并且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
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有遗嘱的话就按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然后,余下一半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遵循下列原则: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按照下列
再婚夫妻一方死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继承遗产,应当先将再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
遗产继承如能协商一致,可按如下方案进行: (1)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主要是因为很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性权益,涉及到从被继承人名下,向继承人名下转移的过程。这可能会涉及到,很多诸如“证明你是他(她)的谁”的问题。 (2)遗产继承,是对被继承人合法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1、办理继承公证,这主要是因为有许多不同类型的财产权利;2、遗产继承,是指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决定继承时,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权也应予以继承,承担相应的责任;3、一般财产,指继承人对被继承财产的占有。财产继承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继承人提供的相应的证明文件去公证处办理,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以证明自己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还要提供死者的财产凭证,婚姻证明,财产凭证,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
不继承遗产则其他继承人是可以起诉的。继承遗产是协议继承遗产,所有继承人都必须都到场签字,如果是不能亲自到场签字,就应该拿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到现场代为签字。如果是有人坚决不去签字,也没有委托其他公民代为签字的,其他继承人就只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