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关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有: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 1、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生产销售劣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达到以下标准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才能立案: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生产伪劣化肥罪有以下惩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生产伪劣化肥致使生产损失重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给生产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生产伪劣种子应承担以下刑事责任: 1、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相应罚金; 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3、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生产伪劣化肥罪需要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4.客观要件:违反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
生产伪劣化肥罪的构成条件是: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应当是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生产;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伪劣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惩罚包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
行为人构成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伪造公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伪造公章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因素,依据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生产销售劣药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