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回避的理由有: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案件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关系的情形。
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对于经济仲裁中,仲裁员也需要进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 2、回避对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人民法院的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以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进行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
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对于经济仲裁中,仲裁员也需要进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 2、回避对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
刑事案件回避的规定及适用条件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之一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主要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超过犯罪相应追诉时效的; 3、犯罪分子被特赦的; 4、属于自诉案件,但自诉人没有提起自诉或撤回自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等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比如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回避制度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