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侦查机关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不当得利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为: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除非属于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等情形。
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
关于换押证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在刑事案件侦办的过程当中进入到下一个诉讼程序的话就要依法办理换押手续,这个换押手续就是换押证,而且换押证全部都是由国家公安机关统一制作的,换押证上标注的序号在司法机关的系统内
扣留:用强制手段把人或财物留住不放。扣留是暂时性的。 扣押:拘禁或扣留。扣押是长久性的。 通过
人民检察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非法扣押、冻结公私财产,不得贪污、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故意损毁、丢弃或者擅自处理扣押、冻结款物及其孳息,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缴国库的赃款赃物,扣押
刑事诉讼法关于扣押的程序有以下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在我国《刑法》中,对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量刑作出明确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除此以外,暂时没有司法解释对本罪作出细节化规定。
我国司法解释对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行为人非法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同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第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者死亡; 第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十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