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合同的形式包括: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4、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被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根据产生原因可以分为很多种。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全部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相关书籍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合同部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合同可能因欺诈而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变化及劳动者的工作
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一方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意签订的合同;用人单位免除其法定责任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合同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无效合同是:成立但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有:主体不适格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中对于无效合同有明确的规定,一方通过欺诈、威胁等手段逼迫另一方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经过恶意串通签订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得合同无效;用合法形式来掩饰非法目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内容中约定的条款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委托合同的种类是: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直接委托和转委托。一般情况下,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包含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及借用合同。
运输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运输对象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 2、根据运输工具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 3、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