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劳动合同到期哺乳期是可以顺延的。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单位在员工生小孩之日起延续一年解除合同,并正式发通知,合同到期后的延续时间不必要签订合同,它是
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在产假期满后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还处于孩子的哺乳期内,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单位即使不想再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顺延申请: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其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劳动合同要延长至哺乳期结束;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要继续履行; 3、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哺乳期应当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哺乳期男方不能起诉,必须由女方起诉离婚。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哺乳期结束顺延合同到期赔偿有: 1、如果单位不续签,顺延合同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3、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哺乳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计算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公司违法与哺乳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计算。员工在该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赔偿二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如下: (1)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哺乳期劳动合同续签合同可以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作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就有效。
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只有在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下才可以。若是其余情形的,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