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拒不执行裁定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必须是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人;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拒不执行裁定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究:1、收到执行通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清点、转移的财产;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担保的财产;3、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妨害或抗拒执行;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时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具有执行内容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要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为过失,故意则构成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客体上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强制执行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 1、该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3、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
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处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应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行为人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