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抽逃出资的认定条件如下: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为公司投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这取决于公司股东是否故意抽逃出资,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贷款关系或其他依据,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公
是。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 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必须损害公司的利益,若是没有,则不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具体的表现形式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以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
股权出让人抽逃投资者的处理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若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 1、行政责任: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
公司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 1、行政责任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要求将抽逃出资全额返还公司,并缴纳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股东应当在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刑事
对抽逃出资罪的处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 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