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结婚前的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的财产。
如果是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职工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婚后双方通过工作、生产、经营、投资等渠道取得的工资、奖金和收入;2、婚后双方凭借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取得收入;3、婚后他人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指定赠与一方的除外;4、其他应当属于共有的财产。在上述财产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应属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法院一般仅会对可以提取或者已经取得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住房公积金在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时可以对其进行分割。
结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
婚前获得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职工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