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
刑事自诉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提起上诉。刑事自诉人的义务:经传唤后必须出庭,不允许中途退庭,如果两次传唤后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
证券经纪商的权利: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证券经纪商的义务:认真与客户签订买卖证券的委托契约。坚持了解客户原则,经纪商应认真审查委托人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是: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
证券经纪商的权利与义务有: 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 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4、认真与客户签订买卖证券的委托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分别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如下: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有: 1、消除合同权利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发生合同附随义务,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合同的具体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