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有以下情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首先要具备基本合同的要素,分别为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建设施工合同要特别注重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
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且智力发育健全;作为法人,必须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并且在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内,才能作为合格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一些非法人的组织、团体在一定范围内也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订立合同的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是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以及该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等无效的情形。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包含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建筑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其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
借款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分别有以下几点:注意合同双方的身份资格;注意借款的金额、偿还时间和偿还方式;注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
保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债权人、保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以及其他的条款。
保险合同应该有以下内容: 1、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保险责任; 3、保险标的; 4、保险期间; 5、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6、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7、争议处理等。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一般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第一,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这里还需要把当事人联系方式也写进去; 第二,标的,也就是买卖货物的名称; 第三,则是要把货物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予以明确; 第四,要有货物交付的时间、地点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