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能被撤销。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或者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内可以撤销。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这一点使它与遗赠、捐助行为或债务免除等单方法律行为相区别。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特殊条件的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除,由条件是否成就决定。附件可分为: 1、延迟条件。延迟条件是指根据其成就确定合同效力的条件; 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 3、确定条件。积极条
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解除,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或者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内可以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可以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赠予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
可以撤销。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公证。但赠与合同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的,公证机构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发给公证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订立赠与合同时,所附的解除条件应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同时不得与主合同冲突。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或者在受赠人具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