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附加条件。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是属于民事自治行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在平等、自愿、合法等原则上,双方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在租赁合同中附相关的条件。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名词解释: 1、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之间。赠与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转让,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可以作为赠与的目标; 2、解除条件,又称失效条件,是指能够使有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
其法律特征是: 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3、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 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 4、赠与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如果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时可以撤销。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如下: 1、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在有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决定了赠与合同的效力,在条件成就之前,赠与合同处于有效的法律地位。遗赠扶养协议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2、义务不同。在有条件的赠与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规定。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只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若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撤销合同,并不因附义务而受影响。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权利,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是有偿合同。附条件赠与是指赠与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有偿合同是指合同一方享有约定的权利,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小产权房赠与合同的书写方法如下: 一、首先需要写明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详细信息; 二、写清赠与房屋的具体情况、房屋的交付、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 三、最后由双方签字,注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