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权利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等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丧失人的子女是不可代位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不会获得遗产份额。
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是不可以的,代位继承只能是由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被代位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包括: 1、总承包方式,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者承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2、发包人将全部工程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区别: (一)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而转继承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二)代位继承发生的时间条件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则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等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 1、前提不同。代位继承因继承人死亡而产生,转继承因受遗赠人做出转让受遗赠的表示而产生; 2、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人只包含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而转继承无主体限制; 3、范围不同; 4、其他不同。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各自的规定: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有区别,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仅限于被代位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2、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