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的意思是:一种是合同承受,一个是企业合并。合同承受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承受。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合同法上叫做混同。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企业合并、债权人继承债务
债权债务中法定抵销的意思是依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一般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债务人通常和债权人相对,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通常是指,按法律或合同、契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是附期限的,而且已经到期了。故需要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偿还债务,否则将构成违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务的意思即依法应向他人承担的义务,可分为金钱义务和非金钱义务。债务因其产生的原因也可分为,合同之债,包括因合同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的债,以及侵权之债等债务。
债务的意思是,要向他人承担的义务,可分为金钱义务和非金钱义务。债务因其产生的原因也可分为,合同之债,包括因合同设立、变更、终止而产生的债,以及侵权之债等债务。
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一对相对的法律概念。债务人与债权人均处于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是指需要履行义务的一方,债权人是指享受权利,接受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方。即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有向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权利。通常来说,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是指
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而言的,因为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是对主债务的担保。因此,基于买卖和贷款产生的原始债务是主债务,因为抵押贷款产生的债务是主债务。主债务往往与从债务有关。没有主债务,就不会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就没有主债务。从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