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通常情况下,农民律师代理被告当事人应诉时应考虑管辖权异议问题。 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情况是被
提管辖权异议的方式: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但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通常情况下,农民律师代理被告当事人应诉时应考虑管辖权异议问题。 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情况是被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
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约定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案件之后,当事人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第八十二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