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女方父母婚前付首付款,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一般归女方所有,但是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女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且婚后共同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父母出钱给男女双方购买房屋居住的,若明确约定该房屋只赠与一方,并且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并且
父母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名下,其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女婿向岳父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借款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是否属于赠与行为,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父母给子女买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收据等可以作为赠与证明;2、父母给子女买房,仅供子女居住,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则不
女婿不赡养女方父母违法。女婿不对岳父岳母承担赡养义务并不违法,只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都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成年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