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当控股股东利用股东地位侵犯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时,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账簿等;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大股东损害公司的利益,其他股东应当进行前置程序,而不是直接起诉。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
三个股东分配股份最合理的方法是:个人出资额所占比例人出资额÷三人出资总额×100%。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
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解决办法:由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可以向股东提出赔偿的请求;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有职权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公司的权益。
股东不配合如果比例达到表决权三分之一以上的,公司不能分立。如果赞同公司分立的股东表决权在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司可以分立,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利益分配在由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中,股东的收益权是由他们在公司中的控制权保证的,这是在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下的情形。随着大型公众公司的出现,单个股东占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很小,股东人数太多以至于他们已经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进行控制。因此,当股东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依照以下规定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发现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行使查账权寻找相应的证据,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其他股东行使以下权利,维护公司或自身利益: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账簿等;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合
高管侵害公司利益股东维权,具体方法如下: 1、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日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法院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也可向法院起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也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