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撤销权人失去撤销权,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撤销权人超过期限后,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可撤销合同的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当事人不可以再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变更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
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撤销权人失去撤销权,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因为除斥期间已过。如果撤销权人超过期限后,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要求变更合同,法律并没有对变更合同的权利设置除斥期间。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超过可撤销合同的期限的,则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九十日内;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
订立合同可以没有期限。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合同的履行期限;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履行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在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请求其履行。
权利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并且一旦超过,当事人将丧失相关的权利。不过,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计算,很多人误以为从合同成立,或者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算,进而以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已经过了
撤销合同的期限是一年。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计算。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 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
附期限的合同时间未到如果具备法定可撤销情形的能申请撤销。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包括:欺诈、显失公平、胁迫、重大误解。合同所附期限是否届至与申请撤销无关,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申请。
可撤销合同超过期限的撤销权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有重大误解的,是九十日内;如果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