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有的情节有违法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
下列情形一定减轻处罚: 1、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3、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4、法律规定的其他减轻处罚情节。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五)不满十四周岁的。
1、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 (2)未遂犯(刑法第23条);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 (4)自首(刑法第67条);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应当
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减轻的情节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当事人立功的等。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实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和及时纠正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人的错误追究,可以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无效劳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
受贿罪中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1、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的; 2、有自首、立功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 3、受贿案件中赃款赃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缴的,视具体情况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1.减轻处罚情节的种类包括法定减轻处罚情节、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两种。 2.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3.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
诈骗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①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②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③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④被害人谅解的; ⑤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