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收费标准: 1、涉及财产权益的,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其他。 2、仅要求停止执行或许可执行的,不请求确认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外人对执行异议的诉讼是指外人在执行程序结束前,向执行法院提起的诉讼,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外人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
败诉的诉讼费不交的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一般会在判决书中明确规定当事人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的数额,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强制当事人交纳。
不一样。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第七条规定,案件受
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如果在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强制执行一概不停止; 一旦执行完毕,某些违法行为将无法纠正,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也可能因此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执行救济的目的将无法达到。
行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
行政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
行政诉讼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的,一般由诉讼的败诉方当事人承担,法律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如下:1、诉讼案件为治安行政类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元到30元;2、诉讼案件为海事、专利、知识产权类等行政案件,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