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需要缴纳。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诉讼费用收取: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具有复合性,既包括请求法院停止执行程序,又包括确认实体权利的归属,体现为一定的经济利益,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照案外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标的物价
执行异议之诉收诉讼费。请求涉及财产权益的,按财产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人的许可执行之诉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应当按照非财产案件计收案件受理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应当按照财产案件计收受理费。
执行异议诉讼缴费。执行异议诉讼收费各地标准不一,一般涉及财产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未涉及财产的直接按“其他非财产案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询问接收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
执行异议之诉要交诉讼费,先由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预交,最后由败诉人承担,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需要提供异议书;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的证据等材料。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
执行异议诉讼费标准一般为: 1、涉及财产权益的,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其他。 2、仅要求停止执行或许可执行的,不请求确认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各地标准不一样。主要有三种做法。第一种做法:以案涉执行标的物的财产金额或者价额为基数计算,如江苏省、黑龙江省。第二种做法:是当事人请求执行所得利益数额为基数计算,如浙江省。第三种做法:针对案外人排除执行之诉和申请执行人许可执行之诉两种情形区
执行异议之诉诉,依照案外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标的物价值,按财产案件计收案件受理费,其具体为:对异议的提出,均不得收费;不服法院对异议的裁定而采取救济措施的,则分别下列情形是否收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上级法院复议的不收费;一个新的诉讼案件,无
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在诉讼过程中执行会继续,但是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规定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诉讼费是指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提起诉讼的费用,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是不需要当事人交纳费用的,除非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纳诉讼费的标准需参照民事诉讼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