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享有继承权,因为只有合法的夫妻之间才具有继承权。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同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没有结婚证也构成事实婚姻,双方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没有领养证能继承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1、无领养证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且其中明确指出由被领养人继承财产的情况下,无收养证明养子女并可以继承财产; 2、如果没有上述情况不可以继承财产。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没有离婚证能领结婚证。但如果有法院生效的判决,可以持判决书和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手续;没有判决的,只能和前妻或者前夫持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办理再婚登记。离婚证遗失的,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
没结婚证就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是不能获得死者遗产的。被继承人与配偶没有领取结婚证,配偶应无继承权,是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但配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财产如遗嘱继承和遗赠。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一般无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的具有继承权的配偶应是经结婚登记后领取结婚证的合法配偶。但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诉讼离婚,不需要离婚证,男女双方只需要离婚的判决书即可以再次结婚领证;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再婚时一方必须要提供离婚证,否则不能登记结婚。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有领结婚证能否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未领取结婚证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同居的,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的,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
如果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这时有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对另一方的遗产当然是有权利分割的。实施以后,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男女,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没有配偶的权利就无法主张分割遗产的。
《民法典》规定没领结婚证,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属于事实婚姻,具有继承权。其余情况下双方没有关系,没有继承权。
没有结婚证的夫妻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 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