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用人单位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2、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按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来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先提
强制解除合同要看如何强制,如果强制的理由是合法正当的,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就不属于违法的行为; 属于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但是解除合同应该提前通知当事人,否则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下列情形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辞退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非工伤或患病职工;辞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辞退因为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其他。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确有违法解约行为,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赔偿,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因为是员工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方为员工。公司有权中止向员工继续支付绩效工资,但公司应支付员工解除合同前的实际工资。如绩效工资写入了劳动合同之中,实际工资就包含了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