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控股股东与股东减持规定: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
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要清退股东需要和对方协商,购买对方的股份。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
股东的股权及股东权益的规定如下:股东的权利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基本权利。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是股本,即按面值计算的股本; 2、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3、是盈余公积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
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的规定: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
公司法对于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有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
股东入股后不可以退股,但可以通过让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达到退股的目的。 对此《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
我国公司法中没有作出强制退出股东的相关规定,股东不认同股东会决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以退出股东身份。我国《公司法》规定,该情形下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
股东退股的办法: 1、与他人订立全部股权转让协议;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股; 3、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货币外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