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诉讼中,法院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双方能就财产分割协商达成一致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有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离婚分割上亿财产诉讼管辖法院是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判离婚,财产可以由当事方协商分割,若是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诉讼费用为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法律规定如下:确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由确
离婚管辖法院的确定办法:一般情况下,确认地域管辖,即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关系。然后,确认级别关系,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已受理的,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下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
离婚起诉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