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公司注册需要以下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注册公司一般需要的材料为: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办理公司注册需要的资料有:法定代表人、财务和监事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位股东的身份证、定好的公司章程、经营场所的地址证明文件(主要包括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公司名称。准备好以上材料之后首先要进行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由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资格证明; 4、董事、监事和经理等职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任职文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指定代表人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等。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 1、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租房协议及公司的人员档案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
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或者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在我国成立一个外资公司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复印件; 4、注册外资公司需要提供的额其他材料。
成立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