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继子没尽赡养义务不一定有权继承。首先能继承的遗产的继子必须要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没有继承权。另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继子如果形成了扶关系有赡养能力,但仍然不对继父母尽
对父母没有赡养的儿子能分到家产的。但是可能不分或者少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子女的继承权没有赡养父母可以履行的,一般而言没有共同生活,未形成抚养关系,则双方不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也就不存在赡养和相互之间的继承问题
即使父母没有抚养教育子女,子女仍不能免除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
有继承权,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
有继承权,不赡养父母有继承权,但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子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消灭。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9条也规定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如果继承人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尽赡养义务的,这时候代位继承无权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时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时候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由他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主要是为了保障直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