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常情况下,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在股东出资不实和股东抽逃出资或未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破产带来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有营业执照,并且是一个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但是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或者是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
公司破产时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要按具体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破产时股东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破产时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
套路贷是属于诈骗的行为,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套路贷的,是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如果股东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所需承担责任是: 1、法人代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或者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按原约定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的民事责任; 2、公司有权对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3、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借款法人和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在公司欠款的情况下,法人和股东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企业的性质。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按照股东协议全部出资的,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收出资比
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一)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 1、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