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职工本人申请工伤鉴定的,应该在受伤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而委托单位开展鉴定的,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法律上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年内申请赔偿,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再要求赔偿,就没有法律依据
工伤的伤残鉴定时效一般是三十日。单位应在上述时效期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单位逾期不申报的,则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申报工伤。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则应当在此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出工伤后单位在三十日,个人在一年内鉴定有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各种致残情况大致分为三类: (1)器官损伤; (2)功能障碍; (3)职业病损伤; 工伤认定的时效由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有关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若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其家属也可以在事发生之日起或被鉴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申请工伤赔偿的时效没有限制规定,只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就可以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有关事宜进行鉴定。关于工伤时效问题给大家做如下分析:一旦认定工伤,即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获得较高的赔偿。所以在
工伤鉴定时效的处理方式是:申请时效可以中止;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能力鉴定时效过期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